針對媒體報道的“游客參加低價游被導游要挾購物”一事,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綜合執法監督局8月6日通報稱,已責成有關州市在前期調查的基礎上,對涉事旅行社及涉事導游依法依規快速查處,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近日,游客小敏(化名)和朋友兩人前往云南旅行,兩個人報團價格是1580元,總共6天5晚,不包含機票。小敏提供的行程顯示,此次跟團旅行之處包括昆明、楚雄、大理、麗江。
導游強制要求購物的解決途徑:1、雙方協商;2、向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3、根據與旅游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5、游客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三十日內,要求。
據小敏稱,到達目的地后,導游不僅不允許車上的游客相互添加微信,還強調知道游客們的身份證和家庭住址,不消費購物將追回差價。
1、雙方協商;如果導游強制要求游客消費購物,游客可以先向該導游所屬的旅行社協商解決。2、向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游客投訴后,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愿的基礎。
“(剛開始)我們覺得價格虛高了,并沒有買,然后導游就指桑罵槐地說,沒有買的人沒有禮貌,沒有家教。”小敏覺得壓力實在太大,最終和朋友兩人“加起來花了五六千元(購物)”。
低價游”的特點就是游客報團時特別便宜,但旅行過程中往往會進入多個購物店消費。為了讓游客多消費,有的導游還變身成了銷售,甚至會采取強迫、威脅等過激手段讓游客購物,5月底,昆明警方獲得線索,當地一家旅行社因經營不合理。
經調查,視頻信息中的錄音為導游沈某某在提供導游服務過程中的部分講解內容,其言行涉嫌變相強迫游客購物;云南國中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征得游客同意,將游客委托給其他旅行社接待等違法違規行為;大理大香格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與游客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安排團隊到指定購物場所購物等違法違規行為。
第一招:團結一心一般強迫消費的導游都是出自跟團游的低價團、老人團或者十多人左右的小團體里,這種團體一般都會配置一到兩名導游,如果導游不按行程計劃,把游客拉到商場或者消費購物點時,推銷或者強迫游客購物,那么,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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